之前提到了我中了张罚单。
所以昨天早上去还了。
不过我很不服。
因为我没有把车停在黄线的地方。
而且这地方自我念学院开始就已经习惯把车停在那。
结果很不幸的中了张让我百思不解的罚单。
以前只是三十令吉,可是现在已经涨到一百了!!
他妈的!
我问柜台的警察阿姨我中的原因,他还没听完就说:“不服去楼上一楼十八号房吧!”
终于给我找到了。
不过看见一对夫妇很失望 + 很不服的表情从里面走出来。
就知道这家伙不好惹。
坐在里面的,是一位华人警官。
我还来不及呼吸就给他喝了一声:“快点讲啦!”
我表明了前来的原因,说我很不满+不明白为何我中罚单。
“可爱”的他叫我读里面的句子给他听。
Melakukan galangan yang tidak berpatutan di atas jalan raya.
然后问我明白吗?
我说明白啊, 阻碍交通嘛!
我说什么叫阻碍交通?没有黄线,不是路中间,也完全没有说不可停车的告示牌。
那我考undang考来干啥?
他说:“那我是不是要放告示牌在那边?”
然后说:“我们喜欢啊,说你阻碍就阻碍,还要什么原因?你还是去还吧!”
很不明白咯。
这么有酱的理由。
没有黄线,没有白线,不是路中间,也完全没有说不可停车的告示牌。
考undang时就明白可以停车啊!
我是还了,不过还想找那个区的议员投诉!
怎么贼不抓?
当今治安很烂,鼠辈一族多的是,不过没见行动。
有行动的,是让人不服与不满的。
有效率?有威严?
我呸!
无能!
thats why MALAYSIA BOLEH ma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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